强化规划管控。在编制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根据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规模、速度,全面加强土地用途管制。2.切实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各行业、各部门的规划衔接尤其是城乡规划在数据来源、用地分类、规划时限等方面进行有效衔接,全面提高规划的科学性。3.推进民主规划,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机制。4.严格执行规划约束,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等,确保规划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土地管理中权力规范运行。
增强措施保障。1.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指标。考虑从建设用地利用特征、结构、效率及影响因素入手,建立土地节约集约评价综和指数。2.强化考核。建立国土、规划、农林渔业等各相关部门共同保护土地和集约节约用地责任机制;推进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与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分配挂钩。3.优化供地制度。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型产业等高经济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项目用地,限制或禁止落后产能企业用地,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4.完善资源保护立法。要考虑建立以财产权、物权管理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法体系;考虑建立以社会管理为核心的土地资源保护和资源节约法律体系。
注重经济调节。首先,按照“同地、同价、同权”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体系,允许农民通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生产经营建设,促进土地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完善城镇土地供给的市场化机制。其次,完善土地资源节约财税和金融政策,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财税调节机制,建立能够反映土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合理价格结构。
坚持挖潜增效。全面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农村土地整治等各项整治,对退化耕地进行生态重建,注重土地立体利用。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