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在5年多的生态畜牧业建设中,青海省成功实践出了“股份制”、“联户制”、“大户制”、“代牧制”等适合不同地区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实现了883个纯牧业村全覆盖。从2013年至2015年,我们将集中择优认定扶持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计300个,建成生态畜牧业示范社;建立合作社智力扶持机制,实施合作社领办试点建设,引导、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或农技人员领办合作社,鼓励合作社聘用能人进行经营;启动半农半牧村和农业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建工作,使新型经营主体逐步覆盖整个牧区;实施草地畜牧业转型工程,以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为对象,开展新型生态牧场建设。
加快转变畜牧业经济发展方式。通过合作社对牧业资源优化配置,初步建立起牲畜按类分群饲养、草场按需划区轮牧、人员按技能重新分工、服务按生产统一提供、经营按市场统一组织、收益按股份进行分红的草地适度规模经营机制。以“确保牧民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动摇、确保牧民牲畜所有权不动摇”为根本,从“有利于草原生态保护、有利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出发,进一步发挥好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经营主体组织生产的功能,促进牧业资源向合作社有序流转,提高合作社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扩大适度经营规模;实施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科技创新建设,建立起易操作、程序化的技术应用体系;加强畜种改良和本品种选育,年推广牦牛种公牛达到1万头、藏羊等种公羊达到2万只,不断提升牲畜个体生产性能,实现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加快建立草畜平衡的畜牧业生产方式。以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为抓手,不断加大非生产畜出栏,大力开展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生产,初步建立起草畜平衡的畜牧业生产格局,使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要继续发挥好合作社的组织功能,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草畜平衡畜牧业生产方式;坚持种草养畜,推进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在牧区建立“放牧+补饲”的生产格局,减少天然草场承载牲畜压力;坚持科学养畜,推进牛羊营养平衡工程建设,提高牛羊生产性能,减少天然草场放牧强度;坚持扶优扶强,优化重组饲草料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饲草料生产、加工、贮备和防灾体系,实现由天然草场无序放牧向按草场产草量确定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转变。
加快建立劳动力有序流转支撑体系。牧民通过草场、牲畜向合作社入股和流转,开始逐步转身非牧产业。同时,游牧民定居工程也促使部分牧民逐步向城镇定居,为发展非牧产业建立了平台,极大地丰富了牧区产业构成,拓宽了牧民收入来源,而且促进了当地城镇发展。今后要继续加大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力度,引导牧民向城镇、小集镇定居,壮大城镇和小集镇规模,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使牧民定居率达到100%;设立后续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合作社兴办集体经济,发展非牧产业,使牧民人均纯收入中非牧产业收入所占比例逐步提高到20%以上;实施牧民培训计划,由合作社根据牧民培训需求提出培训计划,采取参与式培训方式组织牧民培训,提高转移能力,使稳定转产的劳动力比例达到30%以上。
加快建立支持生态畜牧业政策扶持机制。建立更为积极的项目整合扶持机制,将涉牧项目进行统筹规划,整合用于生态畜牧业建设中,形成政策和资金合力;建立生态畜牧业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生态畜牧业建设科技研发基金,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领办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以及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农经干部领办合作社奖励基金;建立生态畜牧业建设竞争激励机制,实施生态畜牧业建设考核奖励政策,对建设好的州、县、乡、村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州、县、乡、村党委、政府积极性;健全生态畜牧业建设贷款担保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面向畜牧业生产的省、州、县政府贷款担保平台,鼓励有能力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健全畜牧业再保险体系。(作者系青海省农牧厅厅长)
典型经验
海西州天峻县“梅陇模式”
以股份制经营为突破口,提高草地规模经营水平。梅陇村于2008年7月成立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全村69户全部加入社。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畜牧业经营机制,积极引进股份制经济模式,对入股的牲畜实行“五统一分”管理,初步形成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的雏形。
合理配置草地资源,努力推进草畜平衡。该村对冬春、夏秋草场进行测产,确定四季草场全年合理载畜量,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推行“以草定畜”,有效保护草地资源,产草量亩均增加15~20公斤,植被覆盖度提高5%~10%。
优化畜群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该村组建种公羊群,淘汰不合格种公羊,进行集中管理,实现了统一配种,同期产羔,同期出栏,增加了优良种公羊在畜群中的比例。
开辟增收渠道,促进牧民增收。该村通过发展羔羊育肥经济、兴办空心砖场和牦牛奶牛场,扩大饲草料种植面积等措施,加速转移剩余劳动力,形成了多元增收的格局。
海北州刚察县宁夏村模式
整合生产资料,夯实畜牧业基础。2010年,宁夏村被确定为青海省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村,经过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以“村党支部+合作社+联合经营小组+牧户”的生态畜牧业股份制发展模式。
优化畜群结构,提高母畜比例。宁夏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对筛选出的优质种公羊实行“统一饲养、统一配种、统一防疫、统一轮换”的管理。通过对联合经营小组经营户订生产指标、目标任务,加快母畜比例,最大限度地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效益,增加群众牧业收入。
发展订单产业,提升整体效益。2012年,宁夏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集中竞拍出售“大白毛”9.5吨,拍卖价12元/公斤,竞拍收入达11.4万元,比零售价11元/公斤高出1元/公斤,增收0.95万元,人均增收22.8元。
发展第三产业,输转剩余劳动力。合作社通过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多项措施,保障了剩余劳动力的基本务工收入。部分务工人员实现了向非农产业转移。
海南州共和县拉乙亥麻村模式
联户经营、按股分红,推行多种模式。拉乙亥麻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下设5个生产经营组。畜牧业经营小组实行牲畜联户经营,委托放牧,草场按载畜量计价租赁;种植业经营小组实行耕地按亩入股,统一核算;牛羊育肥经营小组实行统一管理,自负盈亏;劳务输出经营小组实行统一组织,按劳分配;二、三产业经营小组实行统一服务,自负盈亏。
整合资源、规模经营、提高综合效益。在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引导下,该村将全村牲畜委托给放牧能手,按照一定标准支付放牧员工资。由牛羊育肥经营小组统一购进牲畜,组织牛羊贩运能手,专门从事牛羊育肥和贩运,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经营、统一销售、统一核算。
能人带动、企业参与,发展多种经营。经能人引荐,合作社以资源入股的方式开办了沙料场、碎石厂,创办了专业合作社汽修厂。同时,鼓励能人带头组建了劳务输出协会,发展二、三产业,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品销售、餐饮服务等。
畜牧业:转型升级看青海
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牧民进行羊群组群。。
重新组群的牦牛群。
青海省对基层农业干部开展培训。
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特色产品正在展示。
青海省在全国牧区率先探索并实践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这是一种全新的畜牧发展方式,是一个划时代的伟大变革,它直接关系到牧区经济体制的深层改革和机制创新。青海省农牧厅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三步走”战略,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牧区推广,目前已完成生态畜牧业建设第一步目标任务,成为全国牧区最先建立起覆盖面积最大、配套措施最全、涉及领域最广、建设成效持续的草地畜牧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先行先试区。
做法
坚持“四位一体”。即以生态畜牧业建设为目标,以饲草料产业发展为基础,以草原生态奖补机制为手段,以游牧民定居工程为保障,统筹规划、综合施策、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强化八项措施。努力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在牧区883个纯牧业村动员引导牧民成立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推行股份制、联户制、代牧制等建设模式,对畜牧业生产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变革,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的畜牧业生产新机制。坚持典型示范:在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在牧区30个县选择30个村先期进行生态畜牧业示范村建设,建成推进全省生态畜牧业建设的示范标杆。坚持提升科技水平:大力推进由合作社统一配置生产要素,牲畜按类重新组群、草场按需划分放牧单元、饲草料地按生产统一耕种、社员按技能重新分工、生产资料统一采购、农畜产品统一经营、技术服务统一开展、畜种改良统一组织、疫病防治统一进行、人员培训统一安排的生产体系。坚持改善畜牧业基础条件:以合作社为建设主体,采取国家补助和农牧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将畜用暖棚、畜牧良种工程、人工饲草基地等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集中建设,为实现减畜不减产、禁牧不禁养的目标奠定基础。坚持打造特色品牌:充分利用青海省的牦牛、藏羊资源优势,以打造“世界牦牛之都”、“中国藏羊之府”特色生态品牌为重点,引导合作社加快品牌注册,开展特色产品加工生产。拓宽牧民转移增收渠道:全面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提高回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创业就业能力;引导牧民进城务工就业;发挥合作社的组织作用,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牧区县乡畜牧、兽医、草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生态畜牧业建设目标考核双轨制,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畜牧业建设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目标任务完成和合作社组建及运行等负责。
确保“三个到位”。即:确保宣传动员到位,确保指导服务到位,确保政策措施到位。
成效
目前青海省生态畜牧业建设“三步走”的第一步探索推进阶段已全部完成,实现了牧区883个纯牧业村全覆盖。
有效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草地畜牧业逐步走上了集约化之路。全省883个纯牧业村已全部组建了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入社牧户11.5万户,占建设村牧户总数的63%,使草地畜牧业生产逐步走上了集约化发展之路,规模生产的优势逐渐显现。
优化重组了畜牧业资源,畜牧业发展方式发生了质的改变。883个村累计流转草场1.95亿亩,占建设村草场总面积的51%;整合牲畜838万头只,占建设村牲畜总数的56%。已建立的30个生态畜牧业示范村经过结构调整,能繁母畜比例提高到59.8%,比建设初期提高4.2个百分点;牛羊本品种选育率达到73.2%,比建设初期提高34.7个百分点。
激发牧民的创业激情,牧区产业结构趋于多样。在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统一组织下,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牧民创办二、三产业的积极性和共同闯市场的热情,一大批畜产品、工艺品、民族服饰加工等社办企业应运而生。
转变草地资源利用方式,以草定畜的生产模式得到确立。各地把草原生态保护作为生态畜牧业建设的重要前提,结合草原生态治理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以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为载体,大力推行以草定畜。截至目前,全省共减畜290万羊单位。
拓宽了牧民的收入来源,确保了牧民持续增收。2011年,30个示范村和25个运行较好的建设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282元,比2010年新增1070元,增长25.4%。人均纯收入中牧业收入增长13.12%;二、三产业收入增长171.78%。
发展
创新了牧区畜牧业管理体制。在全国牧区率先提出并实践了以合作社发展草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畜牧业管理新体制,通过组织牧民组建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分散养殖的草地畜牧业生产格局,在牧区形成了村委会、村支部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合作社管理牧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互相补充、互为促进的管理体制。
创新了牧区畜牧业生产机制。在全国牧区率先创新并实践出了“股份制”、“联户制”、“大户制”、“代牧制”等在草地承包经营权、牲畜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草场向合作社流转、牲畜给合作社入股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规模生产、统一经营的畜牧业生产新机制,不但解决了分散经营下小牧户与大市场无法对接、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而且通过股权转化、合作社统一管理和经营,保护了牧民的根本利益。
创新了草原生态保护机制。在全国牧区率先创新并实践了“培植产业—转移牧民—核减牲畜—保护草场”的草原生态保护新机制,使牧区5.33万劳动力转向非牧产业、占牧区劳动力的14.3%。不仅减轻了天然草场承载人口的压力,促进了以草定畜工作的落实,而且建立起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保护和发展并重的产业格局,破解了传统草原工程建设中保护与退化交替循环的困局。
创新了牧区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在全国牧区率先创新并实践了以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组织牧民共同发展畜产品加工、运输和民族服饰、工艺品加工及餐饮、旅游等一、二、三产业共同推进的牧区经济发展模式,不仅实现了牧民多元增收、快速增收的目标,破解了传统草原生态治理工程重治理轻民生使工程效果无法巩固的难题,而且极大地丰富了当地经济构成,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创新了牧区畜牧业科技推广方式。在全国牧区率先创新并实践了由科研院所承包州、县,由合作社组织牧民应用畜牧实用技术的牧业科技推广方式,不但改变了过去技术推广部门面对牧区千家万户分散经营实用技术推广难、推广成本大的难题,而且通过合作社统一组织,有效挖掘了畜牧业潜力和资源优势,促进了牧业生产增效。
(文字由青海省农牧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