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什托洛盖镇做到“三个细化”,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一是细化指标。将专项治理工作细化分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土地使用权、加强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四个阶段性目标,重点将项目决策、环境评价、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排使用等进行逐一列项,确保自查工作深入全面开展。
二是细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检查汇报签字负责制和通报批评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要求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对核准、备案、环评、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逐个进行自查,确保自查工作主体性。
三是细化方法。采取查工程招投标、查建设程序、查工程实施过程、查工程质量安全、查诚信履约、查征地拆迁、查资金管理使用等办法,对2012年—2013年两年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逐一逐环节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性。(陈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