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6月4日电 对不履行、迟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日前,宁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意见要求,宁夏各级政府要将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明确考核主体、考核程序及责任主体,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意见提出,宁夏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记者 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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