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月9日电 《海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9日公布。相对于往年的中考政策,除了外省籍中考生可报考五年制高职高专院校外,《暂行规定》内容基本保持不变。
外省籍学生中考准入条件、考试办法等不变
据悉,海南从2009年起就已开放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与往年的中考政策相比,《暂行规定》在外省籍中考生在海南考试准入条件、考试地选择等方面基本不变。
户籍不在海南省,但在海南应届初中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其一为在海南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二为法定监护人为在海南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海南公安部门出具居住证件。
在考试地选择方面,户籍不在海南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外省籍考生可报考五年制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暂行规定》,由于海南优质高中学位仍然短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海南省户籍的学生,属于海南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根据教育“属地管理”的原则,海南各市县(单位)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是否招收学籍在当地的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高中教育发展情况来决定,并在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同时,无论学籍所在市县是否允许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计划,考生还有其他的选择:属于海南户籍的,可以报考面向全省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择校生均可)、户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择校生均可)、学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全省民办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外省户籍的,可以填报民办高中学校计划(民办高中学校的公费生计划除外)、学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