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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部分县市试点官员财产公示

时间:2013-03-07 19:39来源: 作者:收藏
  中新社1月27日电  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马光明27日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该省一些县市进行官员财产公示试点。  以该省中部的山区县磐安为例,磐安拟提拔干部任前财产申报的内容有7项,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工资以及各类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公积金、稿费收入情况等;房产、私家生活的私家车、个人的存款、单笔数额两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以及各项经营投资收入等;申报人如果有房产私家车还要附上各种证件的复印件。这7项内容除了在每个公示人单位公告栏里张贴之外,房产、车辆、2011年的收入投资以及收益四部分的情况还要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网民和民众的监督。  结合目前的“房叔”、“房妹”事件,该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对记者说,户籍管理是重大问题,“应将房产署名、购买时间、面积、价格等信息进行登记后全国联网,并实行强力的举报制度以及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  网友们普遍认为,户籍管理上的腐败和漏洞如今成为一部分腐败官员隐匿非法收入的保护伞。因此,有专家提出应以房产信息公开化作为官员财产的突破口,多数民众也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寄予反腐厚望。  该省政协委员、浙江社会科学院院长迟全华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并不难,更重要的是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与问责制的落实。  “无论是申报或公示都不是难事,问题是后面谁去监督、评估、核实、问责。”迟全华告诉记者。  据他了解,他所认识的一些部门的领导,对财产申报公示并不抵触,而且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因为现在这些官员就已经在按照纪委的要求,每年向纪委报告包括个人财产在内的各类个人事项,无非是没有公示而已。  “公示是接受社会监督,”迟全华认为,“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关键是,如果申报不实,或者社会对官员申报的财产有疑问怎么办?谁来监督审核?谁来回应?谁来问责?如何问责?”他认为,只有把这些问题都理清楚了,而且在党纪国法上都有了相应的规定,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才不会流于形式。  马光明表示,防腐重点是要落实好惩防体系建设,具体来说要多管齐下。“首先,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其次,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另外,要注重制度创新,比如实行阳光工程,加大公开透明的力度;建立预防利益冲突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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