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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上诉又“反悔” 撤回上诉称双方庭外和解

时间:2013-06-03 02:53来源: 作者:收藏
  中广网26日讯  北京朝阳法院今天(26日)证实,针对此前提出的上诉,昨天李阳的代理律师代其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撤回上诉的申请,申请中所述撤回上诉的原因为双方庭外和解。  25日是李阳上诉费交纳期限的最后一天,昨天下午,李阳的代理律师再次来到朝阳法院,但其向法官提交的并非已经交费的票据回执,而是一份李阳签名的撤回上诉的申请,申请中显示,撤回上诉的原因是双方庭外和解,具体详情代理律师并未向法官透露。同时,律师还将尚未交费的票据原件退还给了法官。主审法官表示,鉴于李阳提出上诉后并未在交费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现在又将交费票据退回,且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撤回上诉,法院将按未提出上诉处理。  此前,李阳提出上诉,反指李金家暴。除离婚一项以外,李阳对包括子女抚养、抚养费、家暴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判决内容均不服,甚至连双方在诉讼中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意见也予以“反悔”,并反指李金存在家暴。  李阳当时上诉要求依法改判三个女儿由其抚养,李金无需给付抚养费;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李金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给付李金1200万财产折价款的判决,要求改判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将生效。如果发生未按时履行判决,对方将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如果想就孩子抚养权发生变更,也可另行起诉。(记者 孙莹)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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