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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节水条例 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时间:2013-06-24 06:12来源: 作者:收藏
  亚心网讯  18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于2月22日前通过3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是节约用水管理的主要手段,此前,乌鲁木齐虽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月3立方米,但对于超定额用水行为并无有效的制约措施。  意见稿在强调了定额管理重要性还提出: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单位用水户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早在去年8月,自治区就已出台水价改革的有关意见,规定新疆城市在“十二五”末全面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阶梯水价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本水量,价格按照定价执行;第二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两倍,超出的部分,价格按定价的1.5倍执行;第三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3倍,超出的部分,价格按定价的两倍执行。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可通过3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寄信至南湖南路127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电子邮件至fzhw75@yahoo.cn电子邮箱;致电或传真:联系电话:4679200、4679075;传真:4679198。(记者 范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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