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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定遇极重污染日时公务车停驶三成

时间:2013-07-16 08:08来源: 作者:收藏
  中新网3月23日电  在极重污染日,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临时散体物料堆场实施洒水喷淋和苫盖,主要道路增加机械化吸扫保洁作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车30%。这是天津市在极重污染日制定的强制性控制措施。  按照国家环保部近日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措施,天津市采取多项举措分步骤治理PM2.5污染,确保PM2.5年均浓度达到新标准限值,力争提前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  从现在起,天津市将加大火电机组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小火电机组深度治理,保证脱硫设施正常运行,逐步淘汰产能低、污染大的小火电机组。提高外电输入比重,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提升工艺水平,减少污染排放。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改燃并网”任务,将全市煤炭消费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到2017年,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建成基本无燃煤区。  此外,逐步淘汰污染大的黄标机动车,到2015年淘汰11万辆。实施封闭、围挡、喷淋等规范作业,控制扬尘二次污染,到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实现成片裸露地面植被全覆盖。加大车用燃油标准提升力度,今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  据悉,天津市治理PM2.5将分三步走,第一阶段:到2015年,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4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达到51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到2020年,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再下降4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达到47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第三阶段:PM2.5、PM10年均浓度力争早日达到新标准限值,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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