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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自主选拔严重违规高校将取消试点资格

时间:2013-07-17 08:57来源: 作者:收藏
  法制网讯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行为。高校存在举办或参与组织辅导(培训)班、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等行为的,或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一律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对高校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意见》指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试点高校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订、完善本校考务管理办法。考核命题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规定及有关命题人员管理要求执行,保证试题安全。坚决纠正和查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此外,《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考生资格公示和录取要求。中学应公开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考生推荐办法,尊重申请考生的自主选择,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确保申请材料客观、真实。经高校考核的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及相关材料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有关高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可由学校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决定是否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并报我部备案。(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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