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广东将群体性事件数纳入地方官员考核 分值为2分 返回首页

广东将群体性事件数纳入地方官员考核 分值为2分

时间:2013-07-19 13:53来源: 作者:收藏
  16日下午,广东省社工委召开自成立以来首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社会建设综合考核办法》与指标体系,记者从会上获悉,每十万人群体性事件数将纳入各地市官员的考核评比中。  考核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共分为四个板块,分别是社会事业、社会安全、社会公平与社会参与。其中社会事业占比最高,共有39分,其次分别是社会安全(27分)、社会公平(18分)、社会参与(16分)。  记者发现,每十万人群体性事件数被列入了社会安全的考评板块中,分值为2分,由省公安厅提供数据。该指标为逆指标考核,即每十万人发生群体性事件数量越高,则分值越低。  此外,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完成率、食品重点品种监测总合格率、药品安全指数等群众所关心的领域也被纳入考核。  据了解,该办法考核对象是各地级以上市的社会建设工作,在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