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志贵同志给我们讲授《工会法》知识。”
讲座主持人、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鹏话音一落,主讲人、枣阳市总工会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志贵便健步走上讲台,开始了讲解。
2013年5月17日上午,在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内,一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专题知识讲座正在进行。
聆听讲座的是人大常委会组***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部分枣阳市人大代表,市法院、检察院、政府办、法制办、林业局、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和南城、北城、熊集、刘升四个镇(办事处)人大以及市人大机关各办事机构的负责人。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政府、工会与用人单位、工会与会员和职工以及工会与其他组织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工会活动的宗旨及范围、成立工会的程序、工会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工会的权利和职责、工会经费的征集与使用等。”
主讲人采用多媒体工具从什么是工会、什么是《工会法》、 《工会法》的基本框架及重点、《工会法》与企业和劳动者市场主体的成长、《工会法》的缺陷等方面,对《工会法》基本知识进行了阐述。针对人们现场提出的有关问题,主讲人还一一作出了令人满意回答。
深入浅出的讲解、生动典型的案例、通俗的语言、清晰的脉络、互动的交流,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
市人大代表丁光珍一直认真地在笔记本上做着记录。她说:“我是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涉及面很广,经常会遇到与《工会法》相关的工作。今天听了专题讲座,让我对《工会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对我今后开展本职工作和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很有帮助。”
“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较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员不仅要带头学法,而且应该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法律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组***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促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今天我们学以致用结合即将审议的《市政府关于<工会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一议程,特意举办了这次讲座。通过这次学习,既让大家受到了一次重视《工会法》和工会工作以及维护工人阶级合法权益的教育,也为我们今后建设和谐社会和合理、科学地解决劳资纠纷打下了一个很好的理论基础、法律基础,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今后还将有计划地举办类似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