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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受理《潜伏》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

时间:2013-08-09 13:44来源: 作者:收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因认为侵害自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乐视网将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环球时报在线一并告上法庭,涉案作品正是电视剧《潜伏》。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上诉案。  乐视网起诉称,他们公司经过权利人授权获得了电视剧《潜伏》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而环球时报在线和聚力传媒公司没有经过许可,在其共同经营的影视专区提供了上述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乐视网对涉案电视剧享有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并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请求二者停止《潜伏》的在线播放服务,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在诉讼中,环球时报在线答辩说,他们和聚力传媒之间签有合作协议,这个影视专区的涉案作品都是由聚力传媒提供,公司只提供涉案电视剧的链接。而且公司审查了聚力传媒公司的相关资质,目前合作没有收益,公司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聚力传媒说,自己拥有合法授权,涉案电视剧属于非独占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作品的范畴,而且他们认为涉案电视剧不是热播的电视剧,乐视网索赔过高,所以不同意赔偿。  一审法院实际上支持了乐视网的主张,判决环球时报在线和上海聚力传媒连带赔偿乐视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一审判决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不服,上诉到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透露已经受理了此案。(记者 孙莹)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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