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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政府规章

时间:2013-08-11 18:33来源: 作者: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政府规章——《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立足苏州实际情况的同时,实现很多制度创新,主要表现在:  一是附随服务不得收费。明确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对该商品或者服务必不可少的附随商品或者附随服务,不得要求消费者另行支付价款或者费用。二是规定价格必须事先告知确认。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告知并经消费者确认所消费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经营者在结算时应当出具列有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的单据。三是要进行价格变动特别提示。经营者销售等级、规格降低、数量减少但外观无显著变化的商品,仍按照原价结算的,应当于商品销售期内在经营场所予以特别提示。四是对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具体化。列举了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强行交易三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具体情形。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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