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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国土境资源局原局长李远胜受贿240余万获刑

时间:2013-08-27 08:50来源: 作者:收藏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琼海市纪委监察局获悉,琼海市国土境资源局原局长李远胜,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查,李远胜在担任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1万元、港币15万元。2011年11月,李远胜因土地征用问题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今年上半年法院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3年8月1日,琼海市纪委常委会经审议并报中共琼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远胜开除党籍。因其行政关系隶属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行政处分将由省里作出决定。(记者 邢东伟)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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