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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过新规:集体宿舍、更衣室禁装摄像头

时间:2013-08-27 16:04来源: 作者:收藏
  楚天都市报讯 集体宿舍、更衣室等涉及个人隐私场所将禁装摄像头。昨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湖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获省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安装使用进行规范。  办法规定,集体宿舍、公寓房间内、更衣室和酒店客房内,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内可能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区域,禁止建设安装使用公共视频系统。  而幼儿园、学校和科研、医疗机构,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大型商贸、物流、物资储备中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餐饮、网吧等涉及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和管理的场所则应当安装公共视频系统。  该办法要求,公共视频系统的信息资料有效存储期不少于15日,涉及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信息资料有效存储期不少于2年。(见习记者 陈诗甜 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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