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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或推出新规:子女买房可用父母公积金

时间:2013-08-30 03:33来源: 作者:收藏
  新快报记者日前从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底开始征求意见的公积金管理政策征求意见稿,不久将对外公布。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包括了缩短提取公积金周期至三个月,子女可使用父母公积金、将开通“冲还贷”业务等创新措施。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年轻人申请公积金买房已成为一种趋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年轻人工龄普遍较短,导致公积金缴存额度较低,公积金缴存额度往往并不足以支付当月还贷。为帮助这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购房,在公积金新推的措施中,年轻置业者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  该负责人介绍,具体而言,对于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还贷本息总额的,其差额部分可由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贷款申请人及其父母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另据记者了解,本次公积金贷款新措施的另一亮点,还在于计划开通冲还贷的业务。所谓“冲还贷”,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委托市公积金中心从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其贷款账户,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减轻利息负担。借款人无需自筹资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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