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深圳拟重罚“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引质疑 返回首页

深圳拟重罚“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引质疑

时间:2013-09-01 14:09来源: 作者:收藏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的初审报告,报告建议对第三十七条“销售者责任”进行修改,销售者将烟草制品销售给未成年人的罚款金额应不低于甚至高于3万元。  重罚卖烟给未成年人的商家,能否禁绝愈来愈严重的中小学生吸烟现象?记者采访发现,商家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并不上心,相关人士则质疑重罚执法难以落地……  现状堪忧  穿校服堂而皇之买烟  店家称做生意天经地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37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不过记者走访了深圳市内8所初、高中学校,发现一些学校附近的小卖店都有烟卖,除去一些大商场会在烟草专柜设置“禁止向未成年售烟”的标志外,大部分小商店都没有类似标志。  暑假前,记者在福田中学附近的便利店看到,中午12点到12点半之间有4名学生入店,非常顺利地买到了烟。在新安中学附近。记者看到,几个高中生模样的学生进店里买烟,其两位男生明明穿着校服,但仍然买到了香烟,一名售货员告诉记者:“他们是顾客,他们想要买,我们就卖,这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都是熟客。”  在深圳中学吉佳便利店,售货员告诉记者,每天都有两名学生来买万宝路或黑冰,“每天就他们俩,都眼熟了,没办法不卖啊。”这名售货员说,他是知道他们都是学生,年龄也不大,本来是不应该卖烟给他们的,但是有时候他们也会买点水和别的东西,“我们打开大门做生意的啊,不能不卖吧。”  查身份证难敌迂回战术  记者在福田区4家专门的烟草行采访发现,正规的烟酒店铺,店主是不会向未成年售卖香烟的。其中一家烟草行的丁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从来不会向未成年卖烟,如果长相比较稚嫩的会要求检查身份证。  即便如此也很难防住学生买烟。深圳实验学校初中部一家便利店内陈先生告诉记者,会有一些学生找已经满18岁的学长帮忙购买,这样他们就无计可施了。莲花中学一家商店的店主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不会把烟卖给学生的,但有的学生会找附近居民帮他们买,他完全没辙。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