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江苏:违规露天烧烤最高罚2000元 沿江重点防控 返回首页

江苏:违规露天烧烤最高罚2000元 沿江重点防控

时间:2013-09-05 02:39来源: 作者:收藏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今年5月10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由省长李学勇签署,并下发政府令,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律,要求多部门协同合作,治理大气污染。  该《办法》着重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与去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下发的正式文件将长江沿线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划定为“重点控制区”;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划定为“一般控制区”。“这一变化主要是针对工业企业,在一般控制区内的企业要达到区域性的排放标准;而在重点控制区的企业,排放要符合国家划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适用的是最严标准。”江苏省环保厅大气办副主任单阳说。  此外《办法》对城市露天烧烤的管理也进一步明确。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管理部门指定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工地扬尘方面,《办法》规定,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建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 拆除完毕后不能在15日内开工建设的,还需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环保部门将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机动车尾气污染,《办法》明确,“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不准出现在城市道路上,相关部门要协调供应高品质车用燃油,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记者 张可)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