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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成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时间:2013-09-05 16:32来源: 作者:收藏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儿童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成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及其监护人的指导,切实维护社会散居孤儿的权益。  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去年四川省在成都市、宜宾市和仪陇县、叙永县、荣县开展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新建或依托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成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今年,省政府把成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纳入“民生工程”,目前全省已有4个市(州)、6个县(市、区)成立了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根据《意见》,四川省将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建立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市、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要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有专职从事儿童福利保障服务的工作队伍,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履行弃婴和孤儿管理职责。其职责中包括:督促收养家庭依法收养子女,对收养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的,及时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意见》还明确,将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制度,通过聘用有爱心、有一定儿童心理和护理专业知识、热心为儿童服务的人士担任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服务工作。(记者 刘星)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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