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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耕地破坏鉴定办法 毁基本农田超5亩构成犯罪

时间:2013-09-19 02:08来源: 作者:收藏
  人民网6月27日电  为加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工作,近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广西壮族广西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办法》,规定破坏损毁耕地达到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按破坏耕地罪认定。  《办法》规定,构成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破坏损毁耕地认定:一是在耕地上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二是因人为挖损、塌陷、压占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三是在耕地上挖砂、取土、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其他物料、硬化地面或压实耕地,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四是因人为因素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五是在耕地耕作层上人为抛洒有害物品或者向耕地排放有毒物质,造成耕地被污染无法耕种的;六是除上述情况以外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其它形式。  《办法》规定,根据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实际面积、破坏损毁耕作层的深度等,耕地破坏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需要对耕地破坏损毁程度鉴定的,向地级市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级市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耕地破坏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鉴定工作。(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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