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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千万元以下项目一般无须可研报告审批

时间:2013-09-23 07:46来源: 作者:收藏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和投资效益,三亚通过了《三亚市政府投资管理规定(修改稿)》,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新增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并联审批制度,这是记者日前从三亚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的。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实现项目提前准备、争取主动,三亚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对列入库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予以安排前期工作启动经费,经核定总概算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三亚的重点项目将实行并联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删除了原有的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今后,不使用贷款或中央资金的总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直接进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工作;总投资小于500万元(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后,可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行业主管审定,预算预审结果报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预算经财政部门评审后作为项目投资控制的依据。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时,三亚市投资审计机构应在收齐文件、材料后的三个月内出具审核意见。(记者 黄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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