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天津:毕业两年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落户 返回首页

天津:毕业两年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落户

时间:2013-09-27 11:10来源: 作者:收藏
  天津市近日出台的《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凡在天津市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或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准予在津落户。这意味着,他们将跨越落户天津的“学历”门槛,成为这座城市的人才资源。  根据规定,凡在入学时户籍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后在津仍未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回该毕业生原籍落户。 (记者 朱虹)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