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深圳拟立法规范慈善事业 返回首页

深圳拟立法规范慈善事业

时间:2013-09-28 09:33来源: 作者:收藏
  新华社电  21日至23日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会期间,海内外专家举办论证会,对如何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送审稿)》进行探讨。这一条例送审稿在“允许慈善组织投资经营,鼓励超额捐赠,放宽免税收入范围”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条例送审稿”当中格外引人注目的一大创新是允许慈善组织投资经营。据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慈善组织的财产多元化和财产保值增值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但是现行政策对慈善组织的财产管理限制颇多。“条例送审稿”明确把投资经营收入作为慈善组织的收入来源之一,保值增值手段也扩展到储蓄、投资实体、购买债券、股票、基金或公益信托等多种方式。不过,“条例送审稿”强调:投资经营收入和社会捐赠收入的性质不同,享受的税收待遇也不同,因此在财务管理上,捐赠收入和投资经营收入应分立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记者 吴俊)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