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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检察提前介入食品安全案件引导侦查取证

时间:2013-09-29 06:33来源: 作者:收藏
  法制网9月10日电  今天,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办理了两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案件,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共5名,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名。    今年7月下旬,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分别派员提前介入了由吴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利通区公安分局办理的两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案件,要求畜牧局、动物防疫监督所等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收集和保全证据,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并与公安机关研究案情,对涉嫌罪名、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进行引导。    据查,由吴忠市治安支队主办的马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马某自2011年始,便伙同他人从利通区、灵武市等地奶牛养殖散户手中,以300元左右的低价大量收购病、死小牛,后犯罪嫌疑人马某等人在无卫生防疫、工商许可的情况下,将病、死小牛分切冷冻后,销往甘肃省庆阳市,销售金额百万余元,最终使问题牛肉摇身变成了优质牛肉从而流向了餐桌。以同样手段牟取暴利的还有利通区公安分局主办的马长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案件,销售金额40多万元。    在公安机关提请报捕后,利通区检察院承办人认真梳理、分析案情,最终认为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任何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牛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因此予以批准逮捕。(记者 申东 杨小莉)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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