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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规范劳务派遣 将实行双重就业实名登记

时间:2013-10-10 04:56来源: 作者:收藏
  昨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政策法规宣讲会举行。据了解,5年来东莞劳务派遣机构增加20.3倍,但是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东莞采取诸多措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拟将劳务派遣机构分三类进行管理。    数据    5年来东莞劳务派遣机构增加20倍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关系科科长吴德阳介绍,截至今年8月22日,东莞市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机构1338家,其中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供343家,占劳务派遣企业总数的25.6%。据了解,2008年以前成立的劳务派遣企业只有66家,但是之后每年新增了很多劳务派遣公司,现有劳务派遣公司总数是2008年的20.3倍。    “劳务派遣能够实现灵活就业,对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现有的劳务派遣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存在很多问题。”吴德阳说。    另外,吴德阳说,截至9月9日,东莞市受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共70宗,占全市注册资本达200万元及以上派遣企业总数的19%,其中已经获得行政许可的共39家。    举措    将建立劳务派遣机构信息公开制度    据悉,为了使东莞劳务派遣更加规范,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将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首先,东莞将建立劳务派遣机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定期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信息。    同时,东莞将完善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双重就业实名登记制度。据吴德阳介绍,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单位,在取得行政许可前后,必须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登记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并录入该机构有关人员就业信息;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也要在该系统录入相关用工信息,做到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就业实名双登记。    “实时更新已获许可派遣机构资料。”吴德阳说,劳务派遣机构获得行政许可后,由市人力资源局在就业登记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标记,并与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中的企业员工社保缴费情况进行比对,及时监管劳务派遣机构用工情况。    劳务派遣机构将分三类进行管理    据悉,东莞将建立劳务派遣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参照劳动监察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制度的做法,建立劳务派遣机构内部分类管理制度,将劳动派遣机构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吴德阳说,A类属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公布;B类属于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个别问题,有少量有效投诉但能够自行整改的企业;C类属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有效投诉比较多,不配合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企业。    “我们将重点加强对C类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并在指导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用工时优先推荐有许可资质且管理规范的A类企业。”吴德阳表示。    据介绍,2014年6月30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将重点查处未取得劳动派遣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新的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机构。    2014年7月1日之后,市人力资源将联合工商部门重点取缔未取得劳动派遣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非法劳务派遣机构。(记者 关旭东 石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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