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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项规划实施 引导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时间:2013-10-11 01:20来源: 作者:收藏
  记者从黑龙江旅游局3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宣贯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为推进《黑龙江省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实施,省旅游局日前印发了《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并将出台《黑龙江省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导则》,开展“黑龙江省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引导全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近年来,全省乡村旅游开展得如火如荼,截至目前全省拥有乡村旅游点1600余个,乡村旅游经营户近万家。形成了农家乐、乡村度假村、特色产业园、民族民俗体验村、现代农业生态园等多类型的产品体系,主要乡村旅游点已形成了食、宿、行、游、购、娱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基本能够满足城镇居民乡村旅游消费的不同需求。  专项规划重点规划了我省乡村旅游发展“四点、五环、六大区域”的空间总体布局。“四点”——主要指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为核心点;“五环”——主要指环城市、环景区、环江湖、环交通、环(沿)边境等乡村旅游项目作为发展重点。“六大区域”——以哈尔滨为重点,建设城郊休闲乡村旅游聚集区;以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为重点,建设田园观光乡村旅游聚集区;以牡丹江为重点,建设休闲度假乡村旅游聚集区;以佳木斯、双鸭山、鹤岗为重点,建设民俗体验乡村旅游聚集区;以鸡西、七台河为重点,建设生态文化乡村旅游聚集区;以黑河、伊春、大兴安岭为重点,建设康体养生乡村旅游聚集区。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培育出10个乡村旅游重点示范市县区、20个重点乡(镇)、100个重点旅游名村、1000个乡村旅游示范户。实现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年经营收入30亿元,年均新增直接就业1万人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省旅游局还将出台《黑龙江省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导则》,开展“黑龙江省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整合乡村旅游发展扶持政策,搭建乡村旅游发展平台,通过送技术下乡,开办“乡村旅游讲堂”、面对面指导、促进乡村旅游产品与市场对接、项目示范等方式,引导全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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