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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落实公务零接待 违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时间:2013-10-16 05:07来源: 作者:收藏
  兰州晨报讯  针对过去上级检查调研效率不高、乡镇(街道)村(社区)疲于应付的实际,兰州市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务零接待的规定(试行)》。    9月5日,记者从兰州市监察局了解到,为使这一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兰州市明确问责机制,通过“六大平台”(即:“12345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投诉中心、各级信访、效能办和督查部门)受理投诉,对违反规定者,采取“1+5手段”进行问责,一律先停职后视情节做出处理。同时,建立用餐交费制度,明确规定上级机关公职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食堂就餐时,按职工当餐标准交费;在农户家中就餐时,按每餐15元标准交费。“1”即:对违反者,一律先停职,后视情节做出处理。“5”即:通过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由参与公务接待的个人支付费用,并责令财政部门扣减该单位同等额度的业务经费等措施,进行问责处理。 截至目前,兰州市113个乡镇(街道)财务账目全部取消了公务接待费项目。(记者 崔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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