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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间距不得大于60公里

时间:2013-10-16 12:49来源: 作者:收藏
  近日,湖北省法制办公布《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服务区间距不得大于60公里,擅自提高收费最高罚款10万元。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高速公路路网内服务区间距不得大于60公里,属于国家高速公路路网以及连接城市密集区、通往大型旅游景点等交通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路网间距一般不大于50公里。两个服务区之间设置仅提供短暂休息、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益性基本服务的停车区。停车区与服务区或停车区之间距离一般不小于15公里。同时,为保证车辆进出顺畅、安全有序,停车场地总面积不小于整个服务区有效用地的60%。  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具备餐饮、购物、休息、如厕、加油、汽车维修、停车、通信、夜间照明等相应的服务功能。对于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意见稿中做出了明确规定:出售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质价相当,定价合理,统一公开服务内容、标准、价格。公路管理者将依法进行执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记者 韩玮 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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