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民政部拟鼓励支持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返回首页

民政部拟鼓励支持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时间:2013-10-16 20:55来源: 作者:收藏
  中国新闻网网6月3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民政部今日就《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将追责。  意见稿表示,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养老服务以外活动的;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意见稿强调,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