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住建厅专门出台《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提取需要7个环节。多年来,市区几个早年兴建的小区楼房出现电梯损坏、墙壁脱落等安全隐患,需提取公共维修金修护。但是,公共维修金提取难点在于必须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的核心环节,许多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因此停顿。
鉴于此情况,陈笃恒委员在今年年初的泉州市政协全会上提交《关于简化公维金管理使用程序的建议》的提案。提案被市政协列为重点提案,并列入《重要提案摘报》呈报市委、市政府参阅。提案主办单位市住建局组织专题调研,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启动了对《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的修订。省住建厅召开座谈会,吸取采纳泉州市住建局意见,并在全省推广。
目前,泉州市公共维修金的提取已由原来的7个环节缩减至3个,已有4个小区申请提取了公共维修金,且公共维修金提取使用内容从单纯电梯维修改造延伸到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对于电梯、水泵、消防设施故障影响到正常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后,公共维修金将有望直接提取。市住建局还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业主可采取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投票,“足不出户”就能高效方便解决2/3业主决策程序,切实做到公维金管理的公开透明。(记者 王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