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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凉茶广告再遭“诉中禁令”

时间:2013-10-24 08:18来源: 作者:收藏
  让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语以后很可能再也听不到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广药集团对加多宝的这个广告依旧不满意。  上周,加多宝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日前公司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8月6日,就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广药要求法院不必经过审理先裁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该广告语。  而之所以说广药依旧对加多宝的广告不满意,缘起于此前,广州中院今年1月31日就广药的请求已经签署过一次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但此后不久,广药的一则“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王老吉从未更名”广告语却频频出现在各媒体之上。相关舆论认为,广药此次故伎重施,再次祭出诉中禁令,无非是想利用司法力量协助打压凉茶行业独占鳌头的加多宝公司。  面对此次广药的诉求,加多宝表示“很冤”。加多宝品牌总监王月贵在现场拿出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以及数据调查机构的证据佐证自己广告的合理性。其中,据加多宝提供的资料,来自尼尔森的报告显示,加多宝罐装凉茶在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市场份额高达81%。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诉中禁令”用于广告语本就罕见,如果两次都用在同一个企业身上将是绝无仅有的案例。我国法律中“诉中禁令”源自WTO,是一种保护性措施,主要针对知识产权、商标和专利方面的争端。“诉中禁令”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但因为是未经审判先予执行的裁定,因此,“诉中禁令”法律适用条件相当苛刻,最高人民法院为防止其被滥用还曾下发过专门的实施意见,“诉中禁令”应谨慎慎重。  清华大学经济与法研究部主任杨鹏博士认为,诉中禁令并不适用于广告宣传领域,本次诉中禁令申请严重背离事实,法院应该当场驳回。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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