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聂树斌案4名律师要求查阅卷宗 河北高院未答复 返回首页

聂树斌案4名律师要求查阅卷宗 河北高院未答复

时间:2013-10-24 16:20来源: 作者:收藏
  据《河南商报》报道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北聂树斌案,昨日又有了新进展。聂案的4位申诉代理律师,昨天上午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河北高院)要求查阅和复制聂案当年的卷宗材料。河北高院接待了4位律师,但未做出书面答复。  9月27日,河北高院二审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但聂家认为,认定王书金不是杀害康某的凶手,但不能等同于聂树斌就是杀害康某的凶手。受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父亲聂学生的委托,国内著名律师刘博今、杨金柱、陈光武、李金星相继成为聂树斌案申诉的代理人。  昨天上午,4位律师一块来到河北高院,要求查阅和复制聂案当年的卷宗材料。  “河北高院接待了我们,出面的是立案庭的一位女法官。”刘博今律师告诉记者,这位女法官认为,聂案的申诉律师不能查阅或复制聂树斌案的卷宗。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的一份“关于死刑案卷存档问题的答复”.该《答复》中称“对死刑案卷中执行死刑笔录、布告签发稿、执行死刑报告、死刑执行照片等不宜对外公开”。  “我们当时就提出了异议。我们要求查阅的不是聂树斌案执行死刑期间的笔录和报告,而是聂树斌案审理期间的证据和笔录等卷宗。”刘博今说,他们要求查阅和复印卷宗,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进行的。  最终,河北高院就是否同意聂树斌案申诉的4位代理律师查阅和复印聂案卷宗,未做出书面答复。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