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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律师参与起草的《海口市公园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

时间:2013-10-25 00:30来源: 作者:收藏
  记者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由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起草的《海口市公园条例》正式颁布,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海南省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又一重大成果。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顺利完成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立法项目——起草《海口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获得立法机关的好评。2012年,为了实现海南省“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继续探索地方性法规起草渠道的多元化,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海口市园林管理局于2012年4月委托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承担《海口市公园条例》、《海口市西海岸带状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及《海口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三个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工作。法立信律师事务所组成了符琼芬律师为组长,孙雨寒、黎青艳、孙婷君、李星律师共同参与的立法小组。    2012年7月,符琼芬律师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园林管理局、法制局组成立法调研小组,赴太原、呼和浩特、银川等城市考察公园管理及全民义务植树的立法情况。考察结束后,立法小组综合省内外的调研考察情况,将《海口市西海岸带状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融入《海口市公园条例》统一规范,于2012年10月底完成了初稿。    经过广泛地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海口市公园条例》在2013年9月25日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 邢东伟)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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