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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出台 将实行定点场所交易

时间:2013-10-25 06:40来源: 作者:收藏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本市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市民消费习惯和农村养殖现状,颁布《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条件地恢复本市活禽交易:允许鸡、肉鸽、鹌鹑在定点活禽交易场所交易;鸭、鹅等其他活禽,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交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06}89号)提出的“率先在大城市逐步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逐步减少活禽交易,最终达到永久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停止活禽交易”的要求,本市制定了《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和《活禽交易规范》,采取“提高门槛,加强管理,季节限制,引导调整”的措施,有条件恢复活禽交易。  此次《办法》推出后,本市原有3个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461个定点活禽交易零售交易点,将减为2个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浦东上农批、松江的沪淮市场)和200个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明天起分批试点营业,将挂牌经营,定期清扫消毒。  重新开业的活禽交易点将严格按照《活禽市场交易规范》设计建设,对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卫生防病、动物防疫、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明确规定。同时建立覆盖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定点零售交易点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涵盖所有经营品种。根据禽流感疫情发生时间规律,活禽交易将实行临时暂停措施。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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