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上海:全部依法解教收教人员 返回首页

上海:全部依法解教收教人员

时间:2013-11-21 03:15来源: 作者:收藏
  京华时报讯  上海“废止劳教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工作推进会”19日召开。记者获悉,上海关于劳教制度废止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收教人员已全部依法解教,有关劳教场所和干警的转型正在有序推进。

    这次会议对上海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废止劳教制度,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及加强轻刑犯教育矫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上海将严格依照治安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宽严相济的要求依法办案。

    上海市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矫治、注重效果是劳教制度废止后应对轻微刑事犯罪的工作重点。看守所、监狱以及社会矫正机构要根据轻刑犯所特有的刑期短、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可挽救度较大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充实社区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与社区矫正机构完善衔接配合机制,既保证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轻刑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又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

    据了解,上海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司法效率,依法保障人权,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为此,基层司法机关要根据统一部署和实际情况,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完善办案环节,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努力体现更好的办案效果。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援助、检察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