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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方让渡部分通用空域审批权 新规12月施行

时间:2013-11-23 00:50来源: 作者:收藏
  主持人:近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规定最大的变化,是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交给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业界认为这意味着军方让渡了一部分通用空域的审批权。

  解说:最新发布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总参谋部和军区、军兵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涉及国防安全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核,以及地方申请使用军队航空器,从事非商业兴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

  按照新规定,从12月1号起除了航空器要进入我国陆地国界线、边界争议地区我方实际控制线,越过台湾海峡两岸飞行情报区分界线,进入空中禁区执行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等,与国防、领土、军事等相关的几种特殊情况外,通用航空飞行人武部需要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只要在飞行实施前,按照国家飞行管制规定提出飞行计划申请,并说明任务性质即可。

  记者注意到这项规定中还在最末一段明确,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专家分析这项新规定意味着军方把与国防、领土无关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权让渡了出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通航飞行的流程,有利于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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