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算超生 返回首页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算超生

时间:2013-11-23 01:29来源: 作者:收藏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单独两孩”只有写入修订后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发布实施后,“单独”夫妻生出的第二个孩子才算合法生育。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认为,地方政府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中,需要设置一个节点,对节点之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免缴社会抚养费。但对节点之前出生的“单独二孩”,可能要按照修订前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算做超生的孩子,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介绍,“单独两孩”政策落地之前,打算要二孩的家庭目前更应重视的是做好孕前准备。35岁以上怀孕属于高危孕妇,生育出生缺陷儿几率提高,孕前预防很重要。相关部门也应做好引导工作,避免扎堆生育,导致出生人口大幅波动,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压力。 (记者 吴佳佳)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