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第四条指出,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教师或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办法》指出,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以上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办法》第八条指出,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者给予开除处分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撤销其教师资格。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办法》第四条指出,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教师或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办法》指出,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以上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办法》第八条指出,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者给予开除处分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撤销其教师资格。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