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全文分为七部分,共二十条,因此又被称为“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
确立的四大原则包括: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市场规律;深化改革创新;承担社会责任。
《意见》确立的六大目标包括:(一)经过3-5年的扎实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形成对内合作、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努力成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排头兵;(二)建成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三)形成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四)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五)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六)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记者 魏倩 章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