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林劲标 凌蔚 2009年,郭女士的母亲傅某因病意外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为了解母亲的遗产情况,郭女士请求对银行业有监管职责的中国人民银行佛山支行查询母亲的账户情况遭到拒绝。银行表示,傅某的账户信息属不予公开的范围。郭女士不满意该答复,诉至法院。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驳回了郭女士的诉讼请求。这也是全国首例因查询不到账户信息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人民银行推上被告席的行政诉讼案件。
■以案释法
银行账户信息非政府信息
法院认为,傅某的银行账户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禅城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应东告诉记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傅女士的账号信息并不属于政府信息。法官称,郭女士可凭法定继承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向其母亲可能存款的商业银行递交申请,进行查询、取款或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