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申东 本网通讯员万东
“你说你没钱,正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大钱;你说你没时间,正因为你没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时间里面赚到钱……”面对如此发财诱惑,男子王某轻信女网友的宣传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陷入传销陷阱后无法脱身,最终被逼跳楼身亡。
2012年初,王某在网上结识了女网友李某。不久,王某便兴致勃勃地来到银川市找李某。见到李某之后,李某要求王某留下来考察传销这个“黄金产业”,王某不同意,并要求离开,不料传销组织的李某、黎某、邱某竟出手阻拦。王某见状跑到厨房窗户高喊救命,邱某见状后捂住王某的嘴,黎某将王某从窗户边拉开,强制王某留下。半小时后,王某趁他们不注意从厨房窗户跳下,当场死亡。案发后,李某、黎某、邱某被依法逮捕。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黎某、邱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法官提醒
传销组织爱讲“消费能赚钱”
近年来,我国一直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但由于传销活动多发生在熟人之间、手段隐蔽等原因屡禁不止,因陷入传销活动而致人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何识破传销骗人伎俩、防止悲剧重演?办案法官李国群提醒说,第一,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二者不能混为一谈。第二,不见兔子不撒鹰。所有传销公司都是为了一个字“钱”,一定要想清楚为什么给他钱:是他有你需要的产品?还是他有你需要的服务?都没有,那就决不能付钱。第三,不要感情用事。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在受到朋友邀请从事商业活动时,一定要问清楚活动内容、方式、金额等事项,不能贸然行事。第四,审查资质。一般可以结合以下方式来证实:从其营业地的工商部门查询;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和代理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