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电子监管”的有机结合,严格药品流通质量监管,杜绝药品流通质量事故。
一是组织开展药品流通日常监管,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和GSP跟踪检查无遗漏,促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强化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的重点监督,严格冷链管理、票据管理、信息管理等,防止药品质量问题发生。
二是针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对挂靠、走票、出租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探索建立中药材流通监督和追溯体系,严格中药材流通渠道监管,严防假劣中药材进入合法市场。
三是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强化科技对药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在批发环节对特殊药品、四大类高风险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基本药物等实施全覆盖电子监管,开展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药品零售终端电子监管,实现药品质量的可查询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