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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确保铬超标胶囊事件处置扎实有

时间:2012-06-20 15:58来源: 作者:收藏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铬超标胶囊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规范处置工作,确保胶囊铬超标药品查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2012年4月份实行信息日报制,要求全省各市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每天下午6时前向省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信息。报送信息的内容包括查处工作进展、采取的措施、被查处企业的有关情况,控制的产品的品种、批次、数量,已抽检的品种、批次、结果,以及检测检验发现的线索和工作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要的信息要随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省局汇总各地的信息,于每天晚上8时前向国家局报送。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过程中,不得走过场、不得拖拉,对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更不得姑息、包庇,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现查处工作中存在着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一律报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组织开展督查。为准确掌握各地的查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及时组织对各市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查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目前,已组成八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对查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涉案药品的下架情况、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情况、涉案企业的查处情况、胶囊剂药品市场监督抽验情况等内容,推动处置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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