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为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切实维护首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12年2月2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系统专题会议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计划和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点、线、面”相结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全市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要重点突出,措施明确。针对全市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8类对象、重点整治4项内容,在药品批发、零售环节重点检查12类对象、重点整治7项内容,并明确检查要点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要紧抓关键,促进规范。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督导工作、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及药品购销票据规范管理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推进本市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水平不断提升。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按注册申报和批准的处方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暂停生产相关品种;企业严重违反GMP的,一律依法收回相关GMP证书;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查处,严重违反GSP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撤销GSP证书。
四是严字当头,依法查处。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河北省
2012年2月24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频连线各市县局,部署在全省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局长刘岩山要求全省各级各单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集中整治行动。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年”活动,抓紧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内容不打折扣,措施更加有力,要求更加严格,可操作性更强”。
二要落实责任,建立推动工作落实的协调联动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整治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由安监、市场、稽查、法规、认证、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共享,共同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要充分利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厅(局)际协调联席会议机制,牵头和配合公安、工商、质监、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统一研究和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三要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加强督导,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把案件查处作为有力抓手,对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检查,严格按照“六个一律”处罚。要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广泛发动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努力营造药品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界关心关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该局还成立省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印发《河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河北实际,对整治重点、整治目标、整治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
方案将集中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各市、县局在3月5日前将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涉药企业,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任务;二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市局在2012年3月底前督促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完成自查自纠;三是集中检查和督导检查阶段,要求市、县局在5月底前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省局将组织督导检查组,进行抽查或督查。四是总结阶段,要求各市、县局在2012年6月底前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前阶段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消除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安全隐患。
吉林省
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吉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成立生产、流通2个工作组,分别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两个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同时,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落实到位,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会议精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快捷的工作效率,全面抓好此次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及时动员部署全省集中整治行动。就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完成集中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做出周密部署,对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二是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三是认真组织企业自查。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广泛开展宣传,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六是对整治行动实施督查和考核。
目前,《吉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印发全省,各地正在抓紧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浙江省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讨论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会议对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强调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和省局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要分工合作,形成合力;要突出重点、抓出成效,解决全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以注射剂、有违法前科和生产经营状况不理想、不稳定的企业为重点,整出力度;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结合,提高效能。并注意在集中整治中做好服务,促进全省医药行业发展;集中整治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