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家铺镇三教堂村村民柳兴才、王富贵、李明森等人。我们要投诉村主任曹兴明,曹兴明历年来在我村品行恶劣、私心极重、人品败坏、多次打伤我村村民,属我村一霸。
1997 年左右,因曹兴明拖欠多年承包费,时任村主任李植玉找到曹兴明,被曹兴明打伤,曹兴明因此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2006年曹兴明父亲工资补贴一事,威胁时任村主任刘兴才,因为他父亲干部补贴不符合政策条件,多占村集体5000多元。
特别是2009年3月9日,曹兴明以权谋私侵本村村民柳海泉经济合同,因两人争执曹兴明用斧头砍伤柳海泉。后被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提起公诉。期间曹兴明上下通融,被取保候审。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曹兴明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文号:(2010)槐刑初字第96号。
其案件一直到2011年才审理完毕,在此期间,曹兴明正在预备党员时期,曹兴明伙同书记李明利利用职权快速让曹兴明入党,采取拉拢的手段,发钱发物,压制党员正确意见,其中曹兴明有非法占用集体财产,利用职权视党在农村基层政策不予执行和落实,一切违法行为表现,为何转为正式党员,我们村民不明白提出异议。
请求上级相关部门给予查处,对李明利、曹兴明两人进行严厉查处。给三教堂村村民一个公道。
投诉人:
李鹏:18615173601
李猛:13864190779
张登旭:1585311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