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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消费者反映网购质量问题 网购商品如何维权

时间:2012-11-01 16:59来源: 未知作者:nmgbj收藏
    天津北方网讯:只需点击鼠标即可选择购买自己心仪的商品,且价格便宜送货上门,这是网络购物的优势。但近日,本报投诉版连续接到关于网络商品发生质量问题后难以维权的投诉,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
  河西区陆女士给本报投诉版发来电子邮件反映,她于10月20日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件木质工艺品,还附赠了一串檀木手钏。到货后,陆女士发现檀木手钏中的几颗木珠都有裂口,无法佩戴。经过几次协商,网上的卖家以赠品为由拒绝维修,这让陆女士十分气愤。陆女士表示:“根据规定,赠品也应该享受‘三包’,但他不给我换。如果非要换的话,需我自己承担运费,我觉得不合理。但考虑到卖家远在福建,也没有要求其开发票,我也只好放弃了维权的想法。”红桥区张小姐也发来电子邮件反映,她网购的儿童服装不仅样式与网上显示的不同,而且纽扣还缺了几个,但考虑到维权麻烦也只好作罢。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2011年以网购为主的投诉共计30355起,同比增长43.3%,增幅在各类投诉案例中排名第一。与传统消费方式不同,网购维权的主要问题在于成本巨大、责任主体确认难、维权诉讼举证困难等。其中,消费者举证困难的主要问题就是一些网上卖家不给顾客开具正式发票,而是以收据或优惠赠品代替。记者在一些购物网站上找到了经营服装、日用品的多家网店,其中八成卖家均表示不能开发票,一些卖家虽表示可提供手开发票,但需顾客加价几十元不等。此外,还有一些经营家电、手表和数码产品的网店,因销售后的商品售后维修需要发票,因此大多会注明“不含税”和“含税”两种价格,或直接写明“如需发票另行议价”。
  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主任苏文辉律师表示,针对网络购物后的维权,在购物前要明确网络销售商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消费者可联系当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查询,也可以向已经与网络销售商联系过的消费者联系,还可以通过网络新闻以及各种通讯渠道进行了解,以保交易安全。消费者发现网络销售商涉嫌欺诈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发现网络销售商涉嫌诈骗犯罪的,可以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消费者在发现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要保存证据,以备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此外,当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网络销售商提供虚假信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可提起诉讼,要求该网站与网络销售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市消协工作人员同时建议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首先要注意核实网购平台和销售商的资质;其次应注意保留证据,方便的话可以进行截图存证;还要采用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尽量不选择现金转账支付。(渤海早报 本报记者 孙毅 实习生 李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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