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8月14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我市实施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包保制,促进合作社提档升级,逐步达到规范化。据悉,今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达到850个以上,对其中85个合作社实施包保制。
针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实际,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实行包社到人。实行县(市)区、乡(镇)领导包保,力争通过包保措施,把包保点建设成示范点。负责包保的领导发挥作用,亲自研究部署,主动抓好落实。既帮助合作社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生产技术指导,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包保工作有日志记载。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通过包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制度建设、利益分配机制。各县(市)区分类分阶段开展包保工作,使每个合作社都有包保和指导服务人员。
抓好督导检查。农业部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检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对本地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解决合作社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业务指导。农业部门主动履行职能,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着重围绕建章立制、财务核算、统一服务等方面精心指导,依法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合作社培训计划。各级业务部门定期开展合作社业务培训,充分利用阳光工程,针对不同对象和层次,重点开展合作知识、产销运作、民主管理、财务会计等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懂理论、会经营、善管理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定期督查考核机制。按照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市农委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考评定级分类。并对规范化合作社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积极扶持。对行政扶持力度大、相关部门服务好的县(市)区、乡(镇)在农村工作评选先优时加分并给予奖励,对发展好、运作好的合作社通报表扬,给予理事长奖励,并优先申请立项。对工作不重视,扶持、服务不到位的县(市)区、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凡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县(市)区取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优评选资格。(作者: 马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