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5月30日,瓜农洪爱玲在自家大棚里采摘成熟的黄皮西瓜
从泉州市农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快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合作社发展专业化,市政府出台《泉州市2012年度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施方案》,在全市择优培育扶持一批农业产业领域的。
条件成员收入高出当地20%
“运行时间一年以上,社员总数在30个以上。”泉州市农业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与评选的合作社要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有合作社牌子、固定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户,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且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参评的合作社涉及的产业要符合本区域的产业布局,是优势主导产业,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要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农资统一供应率在6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在50%以上,及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成员户均收入比当地非成员户均收入高出20%以上,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外,考核评分表将规范内容具体分为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社会影响等6个方面,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记载成员出资额、量化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情况和盈余返还,使用统一注册商标,积极申报并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或绿色食品认证,带动当地农户形成区域性产业等情况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分值。
奖励每家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对审查、评选出的30家市级,市里每家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泉州市农业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资金将重点用于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优先安排示范社参与农业科技入户、一村一品、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等财政补助项目,加快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和‘农超对接’等政策措施。”市农业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农业部门将集中财力向示范社倾斜,加大对入选示范社的的扶持力度,使其率先成为引领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程序6月2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向所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批准之后,将申报书及有关评审材料报送泉州市农业局经管站”,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专家组将按照现场观摩和材料打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统一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出30家示范合作社。”泉州市农业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经过专家组考评顺利入选的合作社要及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研究制定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并按拟定的工作进度,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步骤的要求,入选的30家合作社要在9月底之前将创建示范社的总结报告上交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将对其组织年终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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