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美好乡村建设的全面启动,我市330多万乡村常住人口,将陆续在“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里,开启美好新生活。
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我市将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从2013年开始,市、县区两级都要设立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市和各县区分别不少于5000万元,连续投入5年,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自然村治理的以奖代补,用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美好乡村建设。
坚持以县为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大力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中心村,兼顾治理自然村。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自管试点,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等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建立美好乡村建设投融资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
“文明和谐乡风美”方面,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基本健全,乡村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
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我市将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从2013年开始,市、县区两级都要设立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市和各县区分别不少于5000万元,连续投入5年,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自然村治理的以奖代补,用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美好乡村建设。
坚持以县为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大力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中心村,兼顾治理自然村。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自管试点,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等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建立美好乡村建设投融资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
“文明和谐乡风美”方面,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基本健全,乡村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